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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重申公告]114學年度起入學大學部轉出本系條件

重申公告
依據大學繁星、個人申請、分發入學簡章辦法規定,114學年度起入學新生欲轉出本系,須符合下列條件:
本系轉出者須修完本系大一及大二所有專業必修課程(課程碼以E4開頭),方可申請轉系。

請同學留意並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
(此公告係重申既有規定,並非自公告日起始生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