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長學程申請
資源工程系大學部課程之創新做法
系主任向性一
資源工程系大學部的主要之教學重點有二:一為資源開發與地質工程,二為礦物工程與循環經濟、資源處理、再生及利用。開授的專業領域包括工程地質、地下水、大地工程、數據分析與數學、地質能源、礦物材料、循環經濟、資源處理、再生及利用、資源經濟與管理等。學生在大一、大二修畢必修課程後,自大三開始即可選修多樣化的選修課程及校外實習。本系重視學生解決實務能力,實作教育體系安排大一資源工程概論課程,認識資源工程,配合大二與大三之各專業課程實習與野外參訪,總結於大三資源工程整合實作課程,以練習解決工程實務挑戰。同時響應教育部雙語大學計畫,強化學生英語力,推動全英語授課(EMI),110學年度起大二必修科目全部均以全英文授課,整體提升學生國際競爭力,同時研究所英文授課科目已達外籍生最低畢業之要求,促進資源工程教育國際化。
為促進學生提早體驗職場歷練,提升學生職場的適應力與就業競爭力,以培養學生成為學術與實務經驗兼備的人才,並配合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理念落實教學創新,跳脫傳統課程安排,重視學生解決問題之能力,新開設學生暑期(8周)兩學分及學期(18周)中三學分之校外實習課程,學期中學生可在企業界工作四天,執行短期之研究項目,以獲得較長之工作經驗,合作之產業界也將提供不錯之薪資及勞健保,使大學部四年級之學生藉由多元彈性自主學習,探索其職涯方向,以有效激發學生學習動機、創造高教價值。目前已提供實習機會之合作廠商有:國巨電子、漢泰科技、首銳焊材、中興顧問、利德工程、九豪、鑫科等,且在新增中。廠商之說明會將於5/11日與資源系研究所嘉年華合併舉行。
此外本系並針對資源相關專業領域,就本系或校內、外各系(所)開授的課程中,進行有系統的整合與規劃,以提供學生建立專長所需之系列學習課程。學生於離校時,將頒發專長學程證書。所開設之專長學程有隧道工程、地下水、石油工程、 陶瓷工程、循環經濟等。每項專長學程包括十八學分之必選及選修課程,依各專長學程之性質至少應有二門(六學分)必選課程。
各學程之規定請下載「國立成功大學資源工程學系專長學程申請書」
循環經濟學程課程清單
課程 | 必修、選修 | 學分 | 備註 |
---|---|---|---|
城市採礦與循環經濟 | 必選 | 3 | 必選共 6 學分。 |
金屬資源提煉與再生 | 必選 | 3 | |
固體廢棄物處理工程 | 選修 | 3 |
1. 任選 12 學分。 2. 研究所課程經任課老師同意即可選修。 |
物理化學(環工系) | 選修 | 3 | |
環境化學(環工系) | 選修 | 3 | |
地球化學概論 | 選修 | 3 | |
應用熱力學 | 選修 | 3 | |
綠色創新與產品開發 | 選修 | 3 | |
資源與環境經濟 | 選修 | 3 | |
工業礦物 | 選修 | 3 | |
粉體工程 | 選修 | 3 |
隧道工程學程清單
課程 | 必修、選修 | 學分 | 備註 |
---|---|---|---|
隧道工程學 土木系與資源系合開課程 |
必選 | 3 | 必選共 6 學分。 |
炸藥與爆破工程 | 必選 | 3 | |
岩石力學 | 選修 | 3 |
1. 任選 12 學分。 2. 研究所課程經任課老師同意即可選修。 |
工程地質學 | 選修 | 3 | |
構造地質學 | 選修 | 3 | |
水文地質 | 選修 | 3 | |
基礎工程 | 選修 | 3 | |
數值分析 | 選修 | 3 | |
高等岩石力學 | 選修 | 3 | |
粉體工程 | 選修 | 3 |
石油工程學程課程清單
課程 | 必修、選修 | 學分 | 備註 |
---|---|---|---|
石油工程 | 必選 | 3 | 必選共 9學分。 |
油層工程 | 必選 | 3 | |
天然氣工程 | 必修 | 3 | |
流體力學 | 選修 | 3 |
1. 任選 9 學分。 2. 研究所課程經任課老師同意即可選修。 |
岩石力學 | 選修 | 3 | |
地球物理通論 | 選修 | 3 | |
井測學和能源資源探採應用 地科系與資源系合開課程 |
選修 | 3 | |
高等油井測估 | 選修 | 3 | |
地球化學 | 選修 | 3 | |
地質統計 | 選修 | 3 | |
能源經濟學 | 選修 | 3 |
陶瓷工程學程課程清單
課程 | 必修、選修 | 學分 | 備註 |
---|---|---|---|
礦物材料導論 | 必選 | 3 | 必選共 9學分。 |
礦物分析 | 必選 | 3 | |
粉體工程 | 必修 | 3 | |
陶瓷工程及實驗 | 選修 | 3 |
1. 任選 9 學分。 2. 研究所課程經任課老師同意即可選修。 |
工業礦物 地科系 |
選修 | 3 | |
陶瓷材料特性 | 選修 | 3 | |
陶瓷製程 | 選修 | 3 | |
結晶化學 | 選修 | 3 | |
粉體系統 | 選修 | 3 | |
陶瓷學 材料系 |
選修 | 3 | |
晶體結構與缺陷 材料系 |
選修 | 3 | |
X光結晶學 地科系 |
選修 | 3 |
地下水學程課程清單
課程 | 必修、選修 | 學分 | 備註 |
---|---|---|---|
水文學 | 必選 | 3 | 必選共 9學分。 |
流體力學 | 必選 | 3 | |
水文地質學 | 必修 | 3 | |
土壤力學 | 選修 | 3 |
1. 任選 9 學分。 2. 研究所課程經任課老師同意即可選修。 |
環境污染水文地質學 | 選修 | 3 | |
地球物理通論 | 選修 | 3 | |
高等水文地質 | 選修 | 3 | |
高等地下水 水利所 |
選修 | 3 | |
邊坡水文與穩定 | 選修 | 3 | |
序率地下水文學 | 選修 | 3 | |
環工化學原理 環工所 |
選修 | 3 |